南昌工学院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管理规定
2017-12-07 来源: 浏览次数:0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是用户访问各信息系统的登录门户,办公系统是学校及各单位下达通知、文件,阅览通知、文件的重要平台,为了规范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管理,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数据丢失、账号被盗、乱发信息等情况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信息中心是办公系统的唯一管理单位,负责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数据备份和系统安全工作。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的用户管理单位,负责新员教师的账号分配及教师离校前的账号注销工作。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用户的权限分配,对各教师账号访问权限进行设置。
第四条 教师领到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账号必须更改账号默认密码,账号密码必须进行保密,不得告诉他人,防止他人冒用账号发布不良信息损害学校声誉。
第五条 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账号密码丢失或遗忘需重置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至信息中心进行密码重置,未持有效证件将不予受理。
第六条 统一身份认证(办公)系统用户必须对发布信息负责,不得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分裂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损害学校声誉,破坏学校安定团结的。
第七条 信息中心对在办公系统上发布以上信息的用户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级处分或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